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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教制度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教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学生在学院教学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评教是指学生对本学期所修学课程(即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表现,如教学目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评议的活动。

第三条 学生评教制度是评价教师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评价,真实地反映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提供反馈信息,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中心负责全院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修)订评教制度、细则、计划;

(二)汇总收集评教信息;

(三)分析反馈评教结果。

第五条 二级学院负责本部门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

(一)制定学生评教方案;

(二)组织召开评教会议;

(三)组织开展学生评教。

第三章  评教方式、时间和范围

第六条 评教方式。采取学生网上评教、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网上评教。学生登录“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对本班级任课教师任教情况进行网上评价。

(二)学生座谈。由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中心负责,二级学院负责协助,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记录、反馈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报监督整改情况。

(三)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汇总学生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评教时间、范围。

(一)学生评教时间一般在第1213周进行。

(二)网上评教人员为全院所有在校学生,参评人员为所有任课教师。

(三)参加学生座谈会人员由二级学院推荐,原则上每教学班不少于一名学生。

第四章  评教指标与结果运用

第八条 评教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一)教学目标明确。构建三维教学目标,即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二)教学态度端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言行文明,用语规范,仪态大方,仪表整洁。

(三)教学内容正确。内容充实、完整、熟练,重点难点突出,无知识性错误或思想性问题。

(四)教学过程完整。传统教学过程须导入新课、讲授新课、课堂小结、作业布置等基本教学环节完整,时间分配科学合理。

(五)教学方法科学。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普及运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鼓励运用翻转课堂、混合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

(六)教学手段先进。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教学的融合。改革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营造学生为主体的和谐学习氛围。

(七)教学技能娴熟。熟练运用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基本教学技能。

(八)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组织有序,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满意率高。

第九条 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调查和学生线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中心编制教学督导简报反馈。

第十条 学生网上评教结果采用平均分统计。每个教学班须有60%以上学生参与测评,测评结果才算有效。

第十一条 学生对教师教学评价评议的综合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教师评优、名师评选、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对网上评教结果位次较后的教师由院部主管领导、教研室主任与教师一起分析原因,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对连续三年网上评教位次排列后五位的教师,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缩减其教学工作量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日期:10月20日